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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
| 权力部门 |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检查对象 | ||||
| 检查信息公示 | 行政监督检查,不需要公示 | |||||
| 咨 询 | 在政务大厅法人综合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窗口电话0851-87987507进行咨询,或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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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诉室电话0851-87987789进行投诉,或通过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人民网贵州省委书记、省长留言板, 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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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未产生具体行政行为不可复议和诉讼,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请按照行政处罚复议或诉讼 | |||||
| 1 | 依据名称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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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第十六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