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迁移
 
打印
  收藏
  关注
办事分享

办事效能

是否一窗通办

是否全省通办

平均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跑腿次数

0

是否网办

所需材料数量

2

  • 1、委托授权书
  •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共享材料

3

  •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
  • 2、本人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 3、被委托人身份证

结果材料

0

在线办理

贵人视频办
点击办理

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线上面对面服务,窗口人员帮您网上办理。

好差评统计
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服务依据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事人员
  • 通办窗口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迁移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部门 荔波县残疾人联合会 服务对象 公民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受理7-12号窗口,详细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乘车路线:乘坐2路在政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收费 是否收费 不需要收费
办理公示 不需公示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荔波)站点在线查询或荔波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自然人综合服务区窗口现场(综合受理窗口电话:0854-3516082承办部门电话:0854-3516029)查询。
咨 询 0854-351602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4-12345 0854-12345

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荔波)站点在线投诉或荔波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电话 0854-3516123)投诉。
服务依据
服务依据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附件
申请材料
部分手机暂不支持下载材料,若您无法下载,可换电脑端下载。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原件
备 注
申请人自备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2
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本人照片示范文本.jpg[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3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若需提供纸质照片为3张)
备 注
申请人自备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以下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请按步骤上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材料形式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2
本人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3
被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残联发〔2017〕5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证“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办理流程
  • 收件
  • 审查
  • 制证
  • 受理
  • 决定
  • 发证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办事人员
该事项为全省通办事项,请选择您需要办理的区域:
线下通办窗口
请您先 
 
登录
如未注册 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