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本市拍卖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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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能

是否一窗通办

是否全省通办

平均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跑腿次数

0

是否网办

所需材料数量

5

  • 1、结婚证原件(仅配偶提取时提交)
  • 2、申请人个人存款账户(卡、折)原件
  •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 4、一年内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或一年内法院出具的缴纳房款的收据原件
  • 5、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共享材料

1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结果材料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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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服务依据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事人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购本市拍卖住房提取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部门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对象 公民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法人服务区5-8受理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车经停。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购拍卖住房; 2.申请人(含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收费 是否收费 不需要收费
办理公示 无需公示。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咨 询 可到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法人服务区5-8窗口咨询,也可拨打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58-6807267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8-12345 0858-12345

监督投诉
申请人对所申请事项的办理不满意的,可在六盘水市政务大厅投诉中心现场或通过0858-6807333电话、六盘水市0851-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互动交流栏目书记市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在线客服投诉。
服务依据
服务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附件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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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结婚证原件(仅配偶提取时提交)

结婚证.png[示范文本下载]

结婚证.png[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柜面现场办理时需提供纸质版原件现场核验;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六盘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的提供电子档。
民政部门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1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2
申请人个人存款账户(卡、折)原件

银行卡样卡.jpg[示范文本下载]

银行卡样卡.jpg[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申请人本人名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招商银行、六盘水农商行一类账户卡(折)
银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1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3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柜面现场办理时需提供纸质版原件现场核验;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六盘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的提供电子档。
法院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5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实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4
一年内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或一年内法院出具的缴纳房款的收据原件

增值税发票.jpg[示范文本下载]

增值税发票.jpg[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柜面现场办理时需提供纸质版原件现场核验;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六盘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的提供电子档。
税务部门或法院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5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实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5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柜面现场办理时需提供纸质版原件现场核验;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六盘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的提供电子档。
税务部门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5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6)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实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以下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请按步骤上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材料形式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4.1.1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 收件
  • 决定
  • 受理
  •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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