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分享
| 事项名称 |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服务部门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服务对象 | ||||
| 法定时限 | 当场 | 办理时限 | 当场 | |||
| 办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自然人区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窗口。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一号线在观山湖公园站下车A出口,或乘坐公交车48路、208路、209路、281路、47路、58路、60路、218路、256路、237路、246路、29路、71路、观山6路、观山7路、29路大站快车、观山1路环线、观山2路环线等公交线路,在西南美食广场、市级行政中心、石标路口、金华园、贵阳警备区、绿色未来(北)、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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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17:00(中午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
| 办理条件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录入错误的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可在贵阳公积金各服务网点进行更改。 | |||||
| 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 办理公示 | 需公示,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示。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咨 询 | 在市政务大厅咨询台现场咨询或在自然人区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87987448进行咨询,或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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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大厅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大厅投诉室电话0851-87987789进行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 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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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依据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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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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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2023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2023版)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2023版)样表.pdf[示范文本下载] |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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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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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柜面办理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2023版)申请表原件。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柜面办理时,申请人需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2023版)申请表原件。 通过省政务网办理需提供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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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申请人填写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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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6.1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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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材料形式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
| 1 |
.职工因姓名变更办理的变更登记,需提供户口簿; 职工因身份证号码变更办理的变更登记,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在省政务网在线办理需提供电子档;如需现场办理需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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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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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6.1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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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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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单位经办人代办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在省政务网在线办理可通过关联证照核验;如需现场办理需提供原件核验,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出示电子身份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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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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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6.1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职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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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相应证明材料。 在省政务网在线办理可通过关联证照核验;如需现场办理需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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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对应部门,如变更单位名称的,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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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5.1办理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应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前和变更后的相应信息;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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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职工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省政务网在线办理可通过关联证照核验;如需现场办理需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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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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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5.5.1办理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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