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比例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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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数量

5

  • 1、《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
  • 3、符合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应证明材料
  •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 5、单位关于恢复缴存比例的计划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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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事人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降低比例缴存
事项编码 12520100750168865F352101738500002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2520100750168865F3521017385000 基本编码 521017385000
权力部门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法人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负一层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自然人区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窗口。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一号线在观山湖公园站下车A出口,或乘坐公交车48路、208路、209路、281路、47路、58路、60路、218路、256路、237路、246路、29路、71路、观山6路、观山7路、29路大站快车、观山1路环线、观山2路环线等公交线路,在西南美食广场、市级行政中心、石标路口、金华园、贵阳警备区、绿色未来(北)、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17:00(中午不休息);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在线申请      在线预约
到现场次数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联办机构
是否同城通办事项 是否可代办事项
是否就近办理事项 是否信用惩诫事项 是否有中介服务
办理便捷度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不需要收费
办理公示 需公示,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示。 年审或年检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咨 询 在市政务大厅咨询台现场咨询或在自然人区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4号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0851-87987448进行咨询,或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0851-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在政务大厅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大厅投诉室电话0851-87987789进行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 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其他权力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1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申请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第4.0.1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低于设区城市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单位经济状况、职工收入等因素确定降低缴存比例具体条件和期限;2.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3.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后,单位应将缴存比例恢复到规定标准;期满后仍需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应再次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申请人为法人或单位经办人。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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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纸质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提供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7.1条规定,办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原缴存比例、新缴存比例、降低原因、降低期限、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意见等信息,宜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经办部门、经办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信息。
2
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决议

工会决议.jpg[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经公示后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超过三分之二人数同意)关于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的决议(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提供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7.1办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符合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务有关部门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7.1办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png[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注:单位经办人在线下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时,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出示电子身份证办理。
公安机关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1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除本章有特殊规定外,应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
5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含单位补缴计划和单位承诺事项)纸质原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市公积金中心或申请单位提供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5.17.1办理降低比例缴存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1.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申请表,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登记号、原缴存比例、新缴存比例、降低原因、降低期限、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意见等信息,宜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经办部门、经办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信息。
办理流程
  • 发证
  • 受理
  • 审查
  • 收件
  • 决定
  • 制证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办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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