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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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能

是否一窗通办

是否全省通办

平均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跑腿次数

0

是否网办

所需材料数量

0

共享材料

1

  •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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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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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事人员
  • 通办窗口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事项编码 115227220098080735400043006800001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权力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征收对象 公民
承诺时限 当场
办理窗口
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法人综合服务区税务综合受理窗口01-06,详细地址: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乘车路线:乘坐2路在政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在线申请      在线预约
到现场次数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 联办机构
是否同城通办事项 是否可代办事项
是否就近办理事项 是否信用惩诫事项 是否有中介服务
办理便捷度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公示 不需要公示 年审或年检 不需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咨 询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咨询,可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可通过承办部门电话:0854-12366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4-12345 0854-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在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电话0854-3516123,3516058(轮值纪检组长值班室)、贵州政务服务网(荔波县)在线咨询投诉,或拨打贵州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依据及条件描述 符合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向参保地人社、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经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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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交,若共享不成功,请按步骤上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材料形式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或电子版1份(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公安部门
数据共享
《贵州省税务局2023版办税指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办理材料】1.自行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流程
  • 受理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办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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