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分享
办事效能
是否一窗通办
是
是否全省通办
是
平均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跑腿次数
0次
是否网办
是
所需材料数量
0个
共享材料
4个
结果材料
0个
| 事项名称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事项编码 | 11522500009705330A40010300440000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 权力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西秀区税务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对象 | ||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当场 | |||
| 办理窗口 |
西秀区驼宝山广场8栋政务中心2楼法人综合服务区3-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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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在线申请
在线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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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 | 联办机构 | 无 | |||
| 是否同城通办事项 | 否 | 是否可代办事项 | 否 | |||
| 是否就近办理事项 | 否 | 是否信用惩诫事项 | 否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
| 办理便捷度 | ||||||
| 审批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 办理公示 | 无需公示 | 年审或年检 | 不需年审或年检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咨 询 | 拨打0851-3335-0269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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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政务服务12345热线或纳税服务12366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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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申请人对其他权力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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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 ||||||||
| 2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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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该事项可以委托办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材料形式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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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在大厅办理涉税业务时,实名认证纳税人免予报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容缺办理补正承诺书》。温馨提示:未履行补正承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税务机关将撤销或终止办理容缺事项,将逾期补正、逾期未补正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通过可信身份体系(实名办税)免于提交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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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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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第五条 完成上述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适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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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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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2.办理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经授权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查验。3.提交纸质版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4.实名认证纳税人免予报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5.通过可信身份体系(实名办税)免于提交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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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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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第五条 完成上述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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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1.办理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自然人纳税人本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2.办理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经授权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查验。3.提交纸质版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4.实名认证纳税人免予报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5.通过可信身份体系(实名办税)免于提交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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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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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贵州省税务局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手册(3.0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材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条件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自然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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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报送条件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纳税人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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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件查验后退回;2.符合条件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3.通过可信身份体系(实名办税)免于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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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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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报送条件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的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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