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许可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事人员
  • 事项评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非跨境的其他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事项编码 11522500009700281Q352010400200002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部门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许可数量 无限制
办理窗口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安顺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法人综合受理窗口。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8路公交车在头铺新村公交站台下车,乘坐9路、12路、14路、16路和19路公交车在车管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台下车即可。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安顺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法人综合受理窗口。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8路公交车在头铺新村公交站台下车,乘坐9路、12路、14路、16路和19路公交车在车管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台下车即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在线申请 贵人视频办      在线预约
到现场次数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不需要收费
办理公示 需公示,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安顺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 年审或年检 不需要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咨 询 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法人综合受理窗口现场咨询,或拨打窗口电话0851-32280037(后台电话:0851-32280035)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在线留言

智能问答

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二科(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现场投诉或通过咨询投诉电话0851-3228000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安顺市市长栏目、多彩贵州网群众直通交流台安顺市市长留言板块、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12345 热线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1 依据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2016年第673号令)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许可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不会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有利于鼓励竞争
依据及条件描述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不影响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依据及条件描述 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依据及条件描述 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
依据及条件描述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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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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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纸质版
1份纸质原件,2份纸质复印件 该事项无固定的示范文本模板。
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投资主管部门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2
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需含项目招标初步方案)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pdf[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纸质版
1份纸质原件,2份纸质复印件 该事项无固定的示范文本模板。
项目申报单位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
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和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用地预审.jpg[示范文本下载]

用地预审.jpg[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纸质版
1份纸质原件,2份复印件
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文件的决定》:
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第二十二条修改为“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具以下文件:(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4
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纸质版
纸质原件1份,纸质复印件2份 该事项无固定的示范文本和格式文本模板。
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其有关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六)评估程序…… 4、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评估报告由评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决策机关,需要多级党政机关决策的要逐级上报,并抄送决策实施部门和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有关部门。
办理流程
  • 发证
  • 收件
  • 受理
  • 审查
  • 决定
  • 制证
  • 特殊环节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办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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