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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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在“安顺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或“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安顺市中心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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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
事项编码 11522500009700046Q352100600300002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部门 安顺市科学技术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法定时限 5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50号安顺市政务服务大厅自然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8路公交车在头铺新村公交站台下车,乘坐9路、12路、14路、16路和19路公交车在车管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台下车即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在线申请      在线预约
到现场次数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联办机构
是否同城通办事项 是否可代办事项
是否就近办理事项 是否信用惩诫事项 是否有中介服务
办理便捷度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不需要收费
办理公示 需公示.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示。 年审或年检 无需年审或年检
办理查询 通过项目计划归口管理科室查询 1.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科 归口管理:工业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联 系 人: 张俊松、谯俊霞、杨洋 联系电话: 33221725 电子邮箱: asskjjhk@126.com 2.农业农村与社会科技科 归口管理: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计划 联 系 人:陈晶、李建华、张航、陈璎珞 联系电话:33224102 电子邮箱:asskjjnsk@163.com 3.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建设计划、企业研发激励引导工程计划、决策科学类基础研究计划 联 系 人:聂化鹏、郭 丹 联系电话:33232887 电子邮箱:asskjjzccgk@163.com
咨 询 在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综合服务区现场咨询,或拨打窗口电话(0851-32280056)和后台电话(0851-33224353)咨询。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1-12345 0851-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二科(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现场投诉或通过咨询投诉电话0851-3228000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安顺市市长栏目、多彩贵州网群众直通交流台安顺市市长留言板块、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其他权力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设定依据
1 依据名称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第二章第三款 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设立,应当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中央与地方合理划分事权的要求,明确各自功能定位、目标和时限。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优化整合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要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围绕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功能定位,科学组织安排科研项目,提升项目层次和质量,合理控制项目数量。
2 依据名称
《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第二条市级财政科研项目是指根据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安排,由市级财政资金予以资助、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 (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市级财政科研资金是指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科技计划经费。
3 依据名称
《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原文下载]
依据描述 第八条发布通知指南。市科技局在启动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前,将根据项目资金划拨落实情况,在每年度的上半年发布本年度的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用以指导项目申报工作。
申请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在安顺市辖区内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获批的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平台以及贵安新区纳入安顺市统计的规上企业。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负责,且应具备完成申报所确定任务指标的基础条件和承载能力。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财务报表研发费用一级科目下归集有研发项目经费支出,或建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辅助账,并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其中,2022年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上企业,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和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中介机构。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五)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履历,具备协调调度保证项目实施所需资源的能力,并且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政府行政人员(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县域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参与人。 (六)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牵头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尚有两个正在实施的市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期项目;有到期未验收市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期申报项目负责人。 (七)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同期可申报不超过两项不同类别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不受此条款限制。 (八)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成果具有可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九)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 (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 (十一)不受理有下列情形的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2.项目申报单位存在实施项目未按要求进行中期评估或到期项目未结题验收的情况; 3.项目申报单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尚在影响期的情况; 4.项目申报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5.项目申报单位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未结案的情况; 6.项目申请人存在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情况; 7.其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持的情况。 (十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科技资助经费仅作为项目引导经费,与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原则上按照1:1.5以上比例进行匹配。(其中:企业研发激励引导工程计划、决策科学类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不需匹配经费)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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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在“安顺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或“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安顺市中心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
原件1份 复印件0份
纸质版
(1)封面;(2)目录;(3)申报书;(4)附件资料:①科研诚信承诺书;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③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④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如:职称证书、专家人才头衔证明、个人获奖证明或科技特派员聘书等);⑤财务报表(申报单位为企业、社会团体或创新平台需提供财务报表。成立1年以上,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⑥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授权证书以及成果专利转移转化协议(申报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提供);⑦企业研发费用一级科目设置的账套截图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总表;⑧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仅限2022年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规上企业提供);⑨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5)封底。
项目申报单位在“安顺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或“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安顺市中心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32号)、《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安市科通〔2020〕13 号)和《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黔科通〔2020〕9号)、《安顺市科研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工作备忘录》(安市科通〔2020〕12号)及“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办理流程
  • 特殊环节
  • 受理
  • 决定
  • 收件
  • 制证
  • 审查
  •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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