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权限内专利纠纷行政调解 | |||||
| 事项编码 | 115224283221240572452103102400001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 权力部门 | 黔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黔西市知识产权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对象 | ||
| 法定时限 | 9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90个工作日 | |||
| 办理窗口 |
黔西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法人综合服务区F10-F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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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
| 网上申请 | 申请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在线申请
在线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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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0次服务事项提供在线申办,办事人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递交申办材料和领取证件。 |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 办理形式 | 联办机构 | 无 | ||||
| 是否同城通办事项 | 否 | 是否可代办事项 | 否 | |||
| 是否就近办理事项 | 否 | 是否信用惩诫事项 | 否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
| 办理便捷度 | ||||||
| 审批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 办理公示 | 不公示 | 年审或年检 | 无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857-4225806、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咨 询 | 黔西市南部新区同心商贸城H1栋(同心国际家博城)政务大厅,部门咨询电话0857-4225806,法人区咨询电话:0857-4249216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7-12345 在线咨询 智能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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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政务大厅一楼咨询、投诉/办不成事受理窗口现场投诉或拨打0857-7712345、0857-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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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申请人对其他权力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1 | 依据名称 |
《贵州省专利条例》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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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描述 | 当事人对下列专利纠纷,可以请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 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五)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六) 专利实施许可纠纷;(七) 其他专利纠纷。 | ||||||||
| 依据及条件描述 |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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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调解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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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2份
复印件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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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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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纸质版原件2份。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请求调解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单独请求调解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应当提交有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书副本。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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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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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请求调解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单独请求调解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应当提交有关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定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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