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服务部门 |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公民 | |||
| 法定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
| 办理窗口 |
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香路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法人区综合受理窗口。可乘3路、4路、6路、8路公交车,在桔山广场、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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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办理条件 | 无特定受理条件。 | |||||
| 收费 | 是否收费 | 不需要收费 | ||||
| 办理公示 | 不需公示 | |||||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贵州政务服务网、贵州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
| 咨 询 | 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香路3号政务大厅三楼法人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现场咨询,也可以通过窗口电话0859-3611003、0859-3220807或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859-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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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 |
申请人可在政务大厅咨询投诉窗口现场投诉,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室电话0859-3611011投诉,或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贵州省长栏目、多彩贵州网书记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省长留言板、贵州政务服务网在线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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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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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